今天在网上冲浪的时候发现了这样一篇文章,原与大家一起分享。感受。
8日,林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83770333反映,他通过快递公司邮寄的物品全部丢失,损失达2000多元,但快递公司只愿赔偿1000元,这让他无法接受。
林先生告诉记者,他在淘宝网上开店卖衣服。5月24日,他通过申通快递公司分别向辽宁、上海、重庆、安徽和江西的买家发货,当时是快递公司的业务员上门取的货,并填写了5张快递单。
5月27日,重庆的买家打来电话给林先生称,货没到。林先生于是便向快递公司进行查询,得到的结果却让林先生吃了一惊。林先生说,他查询后得知,公司电脑里并没有他托运往重庆物品的记录,也查不到底单。同时他又得知,同天托运发往其他4个省份的物品在电脑中也都没有记录,也查不到底单。这意味着,业务员在5月24日在他家办好业务离开后,未把托运的物品和相应的底单交回公司。对此,公司方给出的答复是,业务员弄丢了。
此后,林先生便开始和快递公司交涉赔偿事宜,得到的答复是,物品没有进行保价,每单赔偿200元,5单共1000元。但林先生认为他托运的物品总价值有2000多元,1000元的赔偿他无法接受。
8日,记者联系了福州申通快递公司的负责人何先生。何先生告诉记者,业务员从林先生家取出托运物品后,在路上丢失,并未交到公司。公司在快递单背后有相应的合同条款,里面约定:托运人未保价的,即视作同意承运人为其快件做最高赔偿限额人民币500元的保价,承运人的此项保价免收保价费。但这500元是最高限额,并不是说赔偿500元,他们也到林先生的家中看过,提出每单赔偿200元,5单共赔偿1000元的解决方式。
但对于该负责人的说法,林先生仍无法接受。何先生表示,公司主管和业务员会和林先生联系,继续协商处理赔偿事宜。